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3813 证券简称:大洋泊车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有关资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市
公告编号:2025-018
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明艳华、武辉、叶逊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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