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2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813 证券简称:大洋泊车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与财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签订了《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财信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山东证监局”)报送了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财信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3 年 12 月 5 日,山东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公司进入辅导备案阶段,辅导备案日期
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辅导机构为财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0
(四) 变更辅导机构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财信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辅导协
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签署了《解除协议》。财信证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了终止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山东证监局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确
认公司终止辅导。
公司聘请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 2024 年9 月 11 日签署了《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华福证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向山东证监局报送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17,936,905.91 元及 41,910,286.76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3.16%、7.06%,尚不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协议》
2、《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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