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晓冬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03
为了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股东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修订了《关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0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东文、于坤、方显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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