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5-104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舆情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舆情应对与危机管控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或内部制度规定具体分级。)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快速反应、联动应对,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等舆情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执行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与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分析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包括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可结合外部公关服务机构的专业监测工具),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或舆情工作组,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并根据监管要求协同做好舆情信息上报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舆情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本单位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协助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负责记录相关舆情信息,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应及时更新,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敏感舆情事件应在知悉后 1 小时内完成内部通报,2 小时内形成初步应对口径,并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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