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 873805 证券简称:双达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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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2月2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苏双达泵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选举吴永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吴永贵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吴永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吴永贵先生为公司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吴永贵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经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吴永贵先生为公司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丁恒标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丁恒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经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经理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丁恒标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孙元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孙元烽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孙元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江苏双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彬、杨从新、黄道见
2026 年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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