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4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帮安迪”、“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梁磊、肖江波、卢增桐、陈钧、张涵、王卓然共 6 人组成,其中梁磊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梁磊、肖江波、卢增桐为保荐代表人。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具有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马伟洪因工作调岗原因调整,后续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辅导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要求和规定。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帮安迪已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完
成辅导备案登记,本阶段辅导期从 2025 年 2 月 26 日开始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阶段辅导期内,国投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和辅导,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交易资料文件、当面访谈、问题诊断、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提出问题、督促整改、为辅导对象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个别答疑等多样化的辅导方式,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辅导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国投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包括:

1、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持续进行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并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持续交流,加强辅导对象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理解,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2、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出现的治理盲区,督促公司不断深化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建设,细化有关内控制度的决策权限,加强公司治理,并实现有效运行。

3、在本期工作中,国投证券会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结合帮安迪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
持续对公司的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及内部管理进行了分析讨论,并与公司交流 2025 年度行业趋势、2025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计划,就当前经营环境变化背景下,公司业务及内部流程变化所需匹配的内控程序进行培训辅导。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阶段辅导期内,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分别从财务核算、公司治理等方面积极协助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各项辅导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仍需持续完善

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已建立了基本有效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但仍需结合上市公司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强化各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

辅导工作小组未来将持续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敦促辅导对象落实整改,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内控管理的合规性。

2、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尚未完成

2025年2月7日,帮安迪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于 2 月 12 日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2 月 2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尚未完成缴款、验资等工作。

辅导小组将持续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公司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