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 1.行业政策影响及期后业绩稳定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部分产品已纳入省级、地市级集中带量采购范畴,涉及地区主要为浙江省、湖南省、河北省、福建省、山西省等,暂未受国家级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影响。报告期各期集采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30.03 万元、3,488.26 万元、4,688.7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1.34%、11.43%、15.45%。(2)发行人 2024 年收入同比下降 0.7%,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9.41%,主要系监护类耗材、手术及护理类耗材收入下降,华东、华南、华中、东北等区域销售收入下降。2025年1-6月收入15,563.06万元、同比上涨 22.56%,扣非归母净利润 3,463.85 万元、同比上涨 24%。
(1)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影响。请发行人:①结合主要产品对应销售区域集采等相关政策规定,说明已纳入集采的中标产品情况(中标价格、采购数量、采购周期)、中标价格与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价格的差异及传导情况;对比纳入集采产品的中标价格与集采前销售价格、纳入前后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价格的差异,分析集采政策对发行人中标产品销量、售价、成本、毛利额、毛利率、销售模式、销售费用、市场份额等影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②说明报告期及期后发行人产品未参与或未中标的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情况、销售区域、未参与或未中标的原因、竞争对手同类产品中标情况、对发行人市场份额的影响,分析对发行人销售及期后业绩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揭示。③
说明报告期内未纳入集采产品的销售情况、销售模式,未纳入集采产品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存量或新增经销商、是否系异常经销商、销售区域等),发行人对未纳入集采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份额稳定性,预计相关产品后续纳入集采的可能性及对公司业绩影响,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④对比分析集采政策对发行人业绩影响的具体程度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集采政策影响尚未完全释放的情况;结合集采政策推进情况及对发行人产品市场供求、竞争格局和行业集中度等的影响,说明发行人在产品认可度、议价能力、销售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以及集采政策对发行人期后业绩的影响,如存在经营业绩下滑风险请充分揭示。
(2)期后业绩增长合理性及持续性。请发行人:①说明2025 年 1-6 月业绩增长的主要来源及原因,导致发行人 2024年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已经消除;结合发行人收入、净利润及同比变动情况,各类产品收入、毛利率等指标及同比变动情况,各销售区域销售情况及与下游经销商变动、终端医院需求的匹配性,业绩水平及变动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经营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持续性。②结合期后主要销售区域市场竞争、集采中标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市场份额、销售模式、产品单价、成本变动及经营业绩的影响。③结合产品结构、价格差异、供应稳定性、技术实力、生产加工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分析外销收入增长、境外订单增加的原因,说明境外业务获取是否具有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 2.经销商变动合理性及核查充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 2023 年、2024
年新增经销商 215 家、277 家,退出经销商 191 家、219 家,
新增、退出经销商毛利率高于当期综合毛利率。(2)发行人各期前十大经销商共 16 家,其中规模较小、参保人数较少
的 10 家经销商收入分别为 4,345.82 万元、5,753.49 万元和
5,151.8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6.27%、18.85%和 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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