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73794 证券简称:海圣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含信息对公司 2025 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给与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85
四、《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骆铭民、程幸福、凌忠良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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