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73789 证券简称:腾茂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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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界定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六)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财务部应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八条 审计部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稽核监督机构,按照有利于事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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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事后监督的原则,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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