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3789 证券简称:腾茂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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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
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内控制度;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对审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的报告和材料
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至少
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
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主任委员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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