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3789 证券简称:腾茂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删除了“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的
“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监事”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合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制订本章程。 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表人。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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