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3
关于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惠嘉生物”、“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投证券与惠嘉生物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投证券派出湛瑞锋、金会奎、高坤、孟军、侯文希、刘亚彪六位辅导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湛瑞锋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辅导小组成员中,湛瑞锋、金会奎系保荐代表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国投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已于 2023 年 12 月对惠嘉生物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第一
期辅导工作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
本期辅导中,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文件、实地走访、当面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和辅导培训,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所”)通过现场尽职调查,持续规范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避免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国浩律所及立信会所对公司的重要股东进行访谈,并搜集股东信息核查相关资料;
3、会同国浩律所及立信会所对公司及相关关键岗位个人的资金流水进行核查,同时对相关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进行核查;
4、会同立信会所对公司收入确认进行专项核查,核查收入确认依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第一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
成,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国投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与立信会所、国浩律所相互配合,根据惠嘉生物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并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评估整改成果,较好地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股东特殊投资条款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历史增资过程中与部分股东签署了带回购条款的股东协议/投资协议,可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有一定影响。
辅导工作小组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3 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访谈相关股东并获得相关股东入股出资凭证、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资料,对特殊投资条款的情况进行详细核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经销商及贸易商收入问题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销商及贸易商收入模式,后续尽职调
查过程中需对经销商及贸易商最终销售实现情况进行核查。
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国浩律师、立信会所根据北交所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对经销商及贸易商进行实地走访并获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2、境外客户核查问题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增长较快,第一大外销客户收入占比较高。
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国浩律师、立信会所对境外客户进行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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