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惠嘉股份挂牌以来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2023 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自挂牌后共完成了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完成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惠嘉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数量 2,65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7,500.00 元。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
了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211 号)。
截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实际发行 2,650,000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7.55
元,共募集资金 20,007,500.00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56 号的《验资报
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2010100100399998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 20,007,500.00 元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
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对相关资金按《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以下简称“《《 发行说明书》”)中规定的用途进行规划,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非《发行说明书》规定用途的情形。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募集资金的计划用途为支付货款等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项。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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