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3777 证券简称:红东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韩根生先生、于红霞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职责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韩根生先生、于红霞女士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徐书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总经理职责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徐书建先生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所
公告编号:2025-045
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于红霞女士、韩根长先生、徐建生先生、梁艳君女士、韩景岩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东、孙寒力
2025年 9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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