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73777 证券简称:红东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段落格式、标点符号等调整和修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红东方化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下简称公司)。
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许昌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许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110007551537856。
914110007551537856。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人。 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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