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3760 证券简称:华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为子公司汕头华兴(饶平)铜业有限公司、饶平粤兴铜加工有限公司、广东华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就此事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拟以粤(2022)汕头市不动产权第 0029550 号不动产为公司 2024 年度
向民生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就此事项提供担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公告编号:2025-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经过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佘京鹏先生单独及其与配偶刘梦玉女士共同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议案审议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4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佘京鹏先生、李立鸿先生及刘梦璋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双喜先生、姚文强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