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3760 证券简称:华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融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3)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4)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凤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告编号:2025-015
(6)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具体手续,该等授信额度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7)子公司汕头华兴(饶平)铜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8)子公司饶平粤兴铜加工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佰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9)子公司广东华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佰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0)子公司汕头华兴(饶平)铜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1)子公司广东华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及使用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拟申请的年度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需要,选择金融机构,决定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及条件,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5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