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75
证券代码:873760 证券简称:华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3080001),
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于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交所网站链接: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54。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 具 体 详 见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12/1694521089_850660.pdf。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具体详见:
公告编号:2024-075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1-30/1701346713_098910.pdf。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2-06/1707219018_844407.pdf。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3-29/1711715047_200166.pdf。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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