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73760 证券简称:华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业务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陆仟万元的票据池授信额度,期限为 3 年,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或流动资金贷款。以本公司自有银行承兑汇票、活期保证金、定期保证金、结构性存款、存单为上述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因日常业务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凤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具体手续,具体额度、使用期限等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文件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长佘京鹏先生及其配偶刘梦玉女士共同为公司前述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 6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佘京鹏、刘梦璋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正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4-063
四、备查文件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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