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3758 证券简称:奥普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徐建新、翟靖波、李福刚、DAVID GUOWEI WANG、刘尧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我们认为拟提名董事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1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 黄娟 宋雪光
2025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