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4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750 证券简称:斯贝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韩跃、钟根元、李亚(以下统称“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已由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经对被提名的七位董事候选人张波杰、胡佩芬、李科、谢兴邦、李亚、钟根元、韩跃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张波杰、胡佩芬、李科、谢兴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4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亚、钟根元、韩跃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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