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8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3747 证券简称:华信安全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计划使用闲置流动资金以可转债方式向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16)投资不超过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期限为 6 年,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
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利用闲置资金投资债券所用资金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46%,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1.95%。因此,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购买债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
席 5 人,实际出席 5 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3-012
使用部分闲置流动资金购买可转债产品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新吴区新华路 3 号
注册地址:无锡新吴区新华路 3 号
注册资本:15447.001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的加工、制造和销售;通用机械及配件的销售;软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葛志勇
控股股东:葛志勇、李文
实际控制人:葛志勇、李文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贾英华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公司股东、监事长陈霞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吕洁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监事。
公告编号:2023-01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奥维转债”)
3、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认购本金:不超过 3,000 万元
6、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8 月 10 日至 2029 年 8 月 9 日(非
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7、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6 日,T+4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6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8 月 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