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1
江苏帕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帕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帕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南通帕克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12314001620K。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江苏帕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石港科技产业园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制度,深耕医疗器械包装
行业,依靠持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公司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和员工创造更高的价值和回报,努力成为行业规模前十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全球医疗器械感染控制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医用包装用品、纱布辅料生产、销售、研发;
医疗器械、电子仪器制造、销售;健身器材设计、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无纺布制品生产、销售、研发;纸制品生产、销售、研发;脱脂棉制品生产、销售、研发;自营和代理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6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600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