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117
证券代码:873739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本次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且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所对应的资金规模;
2、参与比例上限(占新股初始发行规模比例):10%;
3、本次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人员信息如下:
公告编号:2025-117
序号 姓名 员工类别
1 李鹏堂 高级管理人员
2 李俊堂 高级管理人员
3 周芝彬 高级管理人员
4 王大亮 核心员工
5 王荔岩 核心员工
6 薛怡然 核心员工
7 韩庆玲 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待公示期满后由审计委员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员的最终认购金额、比例等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北交所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名称、设立时间、募集资金规模、管理人等事宜、对上述人员的最终认购金额及比例进行书面确认并签署本次配售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锁定及减持安排
本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对象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无法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公告编号: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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