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738 证券简称:伟邦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0
经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管勤勉尽责。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考核。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粟、崔巍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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