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3735 证券简称:弘森药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保证投资决策科学化,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使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原则
第二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5-030
第四条 在保证投资安全性的前提下,使投资收益最大化,并兼顾投资的流动性。
第五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以及投资的类型和特点分别制定相关细则。
第三章 投资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 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七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专门的关联交易制度执行。
第四章 投资决策
第八条 投资的决策机构依审批权限不同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
总经理主要职责是:
1、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明确意见。
2、在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
3、对投资项目的重要环节进行监控。
第五章 投资的业务程序
第九条 投资项目的立项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原则选择投资项目,提出投资意向书,报总经理初审,审议通过后立项。
第十条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投资项目立项后,责成相关部门对项目投资的政策依据、行业背景、市场前景、投资金额、财务指标、经济效益、潜在风险等各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写出详细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总经理进一步审议。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相关专家,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公告编号:2025-030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
总经理在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明确意见,依法定程序按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实施
投资项目批准后,责成相关部门组织投资项目的实施。
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监管
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管。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的终止
依据投资项目合同、公司章程中关于投资项目终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 惩
第十五条 对投资活动中有关人员的奖惩按公司有关奖惩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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