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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5:43:25 股吧网页版
弘森药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3735 证券简称:弘森药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苏州弘森药业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由原苏州弘森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 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弘森药业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弘森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
石化区协鑫西路 12 号 石化区协鑫西路 12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00
万元。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第八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承担责任。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第八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员。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董事会秘书。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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