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73734 证券简称:康源水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车辆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有
效控制成本开支并降低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车改方案》)《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划管理部是公司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 公司公务用车派出、维修、保养、保险购置由企划管理部统一负责。
第二章 用车管理
第四条 用车范围为公司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公司领导公务出行按照《公司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鄂水投字〔2019〕13 号)保障执行。
第五条 实行公车使用审批管理,公车外出前须完成《车辆派遣单》,由用车
申请人和车辆管理员对接办理审批手续。如遇紧急公务及其他特殊情况,可经企划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出车,公车返回后由申请人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实行公车使用明细登记管理,杜绝车辆使用风险。公车返回后由车辆管理员及时登记《车辆使用明细表》,严格登记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用车地点、行驶里程等信息。
公车审批程序为:用车人填写提交《车辆派遣单》,车辆管理员、部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后,车辆管理员留档。
第六条 驾驶员应按指定行程行车并按时返回,外出期间如遇因公调整用车
行程或用车时间时,须经企划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外出期间驾驶员无故变更路线引发的风险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条 车辆使用完毕后,由驾驶人归还车辆交回钥匙,并告知车辆状况。
车辆管理员检查车辆,并对行驶里程数进行核对。
第八条 实行公车使用明细登记管理,公车返回后由车辆管理员及时登记《车
辆使用明细表》,严格登记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事由、用车地点、行驶里程等信息。确保每辆车每次公务使用的详细信息都有据可查,杜绝车辆使用风险。
第九条 因公司按月发放交通补贴,除集体出行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中心城
区(康巴什区、东胜区、伊旗阿镇)出行原则上不使用公车。
第十条 除特殊情况,节假日期间公车应停放指定区域。
第十一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第三章 费用结报及油耗管理
第十二条 车辆维修及保养费用一般按季度核算报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维
修票据的整理核实统计,相关审批票据及维修清单一并随发票入账,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 车辆保险费、检车费等根据实际发生额,由车辆管理员贴票临时
报销,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洗车费以及其它费用可根据情况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后进行临时
报销。
第十五条 企划管理部及时组织车辆审验。
第十六条 车辆使用人应对公车出行期间产生的费用及时结报。
第十七条 对于当日往返的公车出行车辆加油,由驾驶员提交《车辆加油审
批单》后持油卡加油,并留存加油小票。对于非当日往返公车出行加油,驾驶员加油后留存增值税普通发票,同差旅费一并结报。
第十八条 加油卡由车辆管理员管理。车辆管理员定期办理油卡预付款和冲
销预付款流程。
第十九条 车辆管理员按月度计算公车百公里油耗并及时登记《车辆油耗明
细表》。
第二十条 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充电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即
使用公司车辆进行充电后,需保留充电费用相关凭证。车辆管理员负责收集充电费用凭证,并按照自然月进行统一报销处理。因出差产生的充电费用,由出差人报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二十一条 车辆管理员负责公车维修、保养、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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