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3734 证券简称:康源水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中共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
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共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治理主体议事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党支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相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党办发〔2020〕6 号)和《中共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鄂水投党发〔2025〕39 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
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运用科学决策方法,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二)坚持民主决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支部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公司党支部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通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依法决策。坚持宪法为上、党章为本,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决策权。
(四)坚持分级决策。公司党组织会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按照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若决策事项需要向集团党委、市国资委或市人民政府报告或审定、批准,必须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四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公司“三重一大”
事项的前置程序。
第六条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织会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根
据权责划分,按法定程序研究决策,从而有效保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也进一步厘清党支部与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确保各治理主体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三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及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等方面的事项。
(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改革任务,研究涉及全局性体制机制重要改革等方面的事项。
(四)研究讨论以党组织名义上报的重大问题请示、重要工作报告,及党组织决定出台的重要文件等方面的事项。
(五)研究《章程》修改建议,公司重要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
(六)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事项。
(七)研究公司重大投资、融资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固定资产的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