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3734 证券简称:康源水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
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为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向主办券商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董事秘书候选人存在本条第一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五)负责组织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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