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4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兼顾对投资者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世滨、余思彬、骆旭旭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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