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选举董事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傅开实先生、傅俊森先生、伍臣通先生、李浩哲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62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选举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世滨先生、余思彬先生、骆旭旭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规定,且 3 位候选人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且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世滨、余思彬、骆旭旭
2024年10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