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3721 证券简称:华腾新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公告编号:2025-036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审议、批准年度预、决算方案;
(七)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八)监督检查预算管理执行过程;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公告编号:2025-036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