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73719 证券简称:浙江旅游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总经理工作职责,保
障其高效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自觉维护公司党委的领导地位,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应当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总经理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得在前述企业中领薪。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
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七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上条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解除其职务,
并按有关规定选举新的总经理。
第八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总经理辞任应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不得通过辞任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有关辞任的具体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总经理可以提名经营班子成员、中层
管理人员以及确定其具体工作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其他副总经理代行部
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较长时(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总经理人选。
第三章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或董事会授权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较
大经营事项、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等,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四)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五)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六)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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