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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5:31:21 股吧网页版
浙江旅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73719 证券简称:浙江旅游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三条 公司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务指标。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二章 关联方的识别与管理

第五条 公司应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关联方,重点关注交易安排对
公司的影响和主体关系法律形式与实质的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重要股东与该子公司进行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通过协议等方式控制交易对方等。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
公司关联方发生以下的交易事项或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

(十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该公司不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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