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录
问题 1. 业绩大幅增长合理性及持续性 ......3
问题 2. 收入核查充分性及收入确认依据有效性 ......4
问题 3. 2023 年毛利率大幅上涨的真实性及可持续性 ......5
问题 4. 关于子公司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 ......8
问题 5. 其它问题 ......10
问题1.业绩大幅增长合理性及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1)发行人部分客户在2023年、2024 年上半年出现不同幅度业绩下滑情形。(2)发行人向下游主要客户销售毛利率报告期各期波动较大,对部分主要客户的产品销售出现 2024 年上半年销售毛利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形。(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80.48 万元、1,580.02 万元、4,318.29 万元、2,610.63 万元,其中 2023 年、2024 年上半年增长幅度较大。
请发行人:(1)结合下游行业变动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变动、下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变动、2023年与2024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进一步量化分析说明发行人2023年、2024年业绩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主要原材料的历史波动周期性市场价格情况,说明在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程度波动时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补充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利润的影响并作敏感性分析,量化分析相关风险并补充完善风险揭示。(3)结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2024年上半年及期后的市场平均价格变动情况、相关产业政策变动情况,说明期后价格变动趋势及对发行人期后业绩的影响,视情况补充揭示风险。(4)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鹿山新材等可比公司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2023年、2024年业绩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采购规模变动情况,结合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变动情况、终端需求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
是否存在下游行业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导致期后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视情况补充揭示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2-7的要求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收入核查充分性及收入确认依据有效性
根据问询回复文件,(1)发行人 2023 年业绩大幅增长,发
行人2023年存在部分客户如奥升德刚与发行人合作即成为发行人工程塑料改性助剂主要客户的情形。(2)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仅为客户签字确认的签收单。(3)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
易的客户家数分别为 1,394 家、1,440 家、1,496 家和 1,187 家,
发行人客户数量多且较为分散,2021 年至 2023 年销售人员分
别为 39 人、39 人、38 人,人均创收为 1,356.63 万元、1,424.72
万元、1,497.94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2023年部分客户刚与发行人合作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原因、背景和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2)收入确认依据仅为客户签字确认的签收单的有效性,是否存在物流收货人和客户签字人员不一致的情形,说明发行人如何确认客户签字人员的身份真实性,是否与客户定期对账。(3)报告期内销售人员人数及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人均维护客户家数、人均薪酬、人均创收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按照不同规模客户分层列示各期发函、回函、回函不符、未回函、走访的具体数量、金额及比例;说明2024年1-6月函证比例及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请进一步提高函证及细节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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