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873715 证券简称:能之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听海路 66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发饶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葛晓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编制了公司的 2024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该报告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410 号)。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1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连勇、陈军、周海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号——财务信息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更正。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4-1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连勇、陈军、周海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5Z0250 号)。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1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连勇、陈军、周海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年 6 月 30 日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出具了《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5Z0249 号)。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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