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75
证券代码:873712 证券简称:金则利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批准对外报出 2024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 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审阅报告》,我们认为前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批准对外报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6 月、2023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6 月、2023 年审计报
告,我们认为前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过对向兰英女士的资料核查,我们认为,向兰英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亦不存在被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75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赣南、张国政、李瀑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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