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3712 证券简称:金则利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批准对外报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我们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更正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2023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事项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38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赣南、张国政、李瀑
202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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