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股 东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1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15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18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24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24
第二节董事会 ......27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监事和监事会......35
第一节监事 ......35
第二节监事会 ......3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8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40
第一节通知 ......40
第二节公告 ......41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44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5
第十三章附则 ......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杭州英普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57042201670。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Yingp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88 号 3 幢 7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13.71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认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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