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1
证券代码:873709 证券简称:英普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时; 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的, 股东大会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通讯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通讯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 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
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 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
不得变更。 不得变更。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
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作出述职报告。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 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 在一年内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