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6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3709 证券简称:英普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60008)。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1/1689060822_502830.pdf。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
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11/1694417668_775292.pdf。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4-007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22/1695387127_492194.pdf。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
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2-18/1702898776_614742.pdf。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02/1704196691_914640.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三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因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材料所涉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到期,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
中止本次审核的申请。公司待相关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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