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73708 证券简称:东方汽车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东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东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永恒、朱爱丽、傅承英(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北京金泰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泰吉”)30%的股权以 0 元价格进行转让。
具体转让方案为:张永恒受让 1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朱
爱丽受让 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傅承英受让 1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150 万元)。本次转让后,交易对方将按其受让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净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 621,431,779.75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额为人民币56,854,797.73 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0 元,2025 年 10 月 31 日交易涉及标的股权总资产账
面价值为 875,166.19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75,166.19 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 50%;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 30%。因此,本次出售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不需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由董事长审批。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永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 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傅承英
住所: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一组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朱爱丽
住所:河南省上蔡县蔡都镇南环一路 413-2-10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金泰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村村北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内 A 一区 2301-5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北京金泰吉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09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实缴资本为 195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为马金菊,住所:天津市东丽湖水域天城 9 号楼 1 门 402 号。
2、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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