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9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3708 证券简称:东方汽车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东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鸿智尊享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智尊享新能源”)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股权。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其持有的鸿智尊享新能源 90%股权转让给韩蕾。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鸿智尊享新能源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和
股权受让方韩蕾进行交易价格协商后,本次鸿智尊享新能源 90%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5-027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无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韩蕾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鼎路 18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鸿智尊享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大兴区中鼎路 18 号 3 号楼 1 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北京鸿智尊享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 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马金菊,住
所:北京市大兴区中鼎路 18 号 3 号楼 1 层。
2、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子公司的总资产
为 0 元,负债为 0 元,净资产为 0 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出售股权后,鸿智尊享新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为鸿智尊享新能源提供担保或委托鸿智尊享新能源理财,以及鸿智尊享新能源不存在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以两方协商为基础,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双方商定鸿智尊享新能源 9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0 元。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双方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鸿智尊享新能源 90%股权转让给韩蕾。交易双方商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0 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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