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4
公告编号:2024-057
证券代码:873707 证券简称:丰岛食品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26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为:
GF2023060015),后续公司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进行了回复。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综合考虑,
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7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丰岛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4〕98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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