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3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73707 证券简称:丰岛食品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 我们事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就上述会议的有关事项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授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丰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6
3、《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理财授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最高余额上限为 10,000 万元的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以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远期结售汇授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开展远期结售汇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远期结售汇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的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4-026
度外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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