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舆情
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联动、
积极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并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
对公司可能或者已经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同时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舆情工作组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并根据监管要求协同做好舆情信息上报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履行以下
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等情形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本部门舆情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确保对外发布信息一致,同时要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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