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代码:873699 证券简称:旭宇光电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经事后核查,发现披露的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已将字体加粗展示。
公告第二部分议案审议情况中议案《关于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关于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的议案》内容相同之第 3 与第 4 点:
更正前: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磊、杜甫、卢淑芬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良趁、施伟力、宋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公告编号:2025-072
见。
更正后: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林金填、陈磊、杜甫、卢淑芬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良趁、施伟力、宋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特此公告。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