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73699 证券简称:旭宇光电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 年 1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5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为员工提供贷款、垫资、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依据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自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每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108 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40 万元(对应公司股票 108 万股,对应认购的公司股票价格为 5 元/股),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最终以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缴纳其相应份额认购款的员工人数确定。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本次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2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关于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限为:基础锁定期限为 36 个月,自本计划获取的标的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计算。
八、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与对象自行承担。
九、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参与对象无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要求。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7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7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7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 10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 13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 23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 24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 30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31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32
十一、 风险提示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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