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873699 证券简称:旭宇光电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旭宇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在 2024 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
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0)。
公司监事对《202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
工作及经营管理情况作出总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与业务计划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确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为 147,655,552.2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2,351,250.42 元。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及现金流量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
和业务发展计划,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
总股本为 68,28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68,28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7,752,8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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